劈波斩浪,广东省青少年游泳冠军赛举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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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 / 02 / 26
北京市体育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
关于举办中国体育彩票杯2021年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系列比赛的通知
北京市体育局青少年体育处
京体青字〔2021〕2号
各区体育局、教委:
为贯彻落实《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》(体发〔2020〕1号)、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行动方案》(京办发〔2020〕31号),进一步推动全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工作开展,不断增强青少年体质,促进青少年学生体育运动水平提高,发现、选拔、培养体育后备人才,经市体育局、市教委研究,决定于2021年3月至11月举办中国体育彩票杯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系列比赛。为切实组织好中国体育彩票杯2021年传统项目学校系列比赛各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主办单位
北京市体育局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
二、承办单位
全市统一遴选产生。
三、支持单位
北京市体育彩票管理中心
四、时间、地点
2021年3月至11月,具体时间、地点待定。
五、项目设置
田径、游泳、篮球、排球、棒球、垒球、乒乓球、武术、跆拳道、羽毛球、网球、健美操、定向运动。
六、组织机构
成立中国体育彩票杯2021年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系列比赛组委会。组委会成员如下:
主任:石风华市体育局副局长
刘晓明市教委副主任
副主任:苏峻市体育局青少处处长
杨志强市教委体卫艺处处长
委员:贾有雄市体育局青少处干部
李铮市教委体卫艺处干部
组委会下设秘书处,秘书处设在市体育局青少处。各项目比赛均设置办公室、竞赛部、场地器材部、安全保障部、医务组、仲裁委员会、技术委员会、裁判委员会等(详见各项目比赛秩序册)。
七、比赛经费
年度系列比赛经费由主办单位承担。比赛不收取报名费。
八、参加条件和要求
1.本市市级、国家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必须参加。
2.本市区级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及其他学校按照单项竞赛规程要求参加。
3.各项目竞赛分组、竞赛办法、报名办法等参照单项竞赛规程执行。
4.请各区及时将竞赛规程发至各传统校,做好相关赛事的组织报名工作,并加强安全教育,保证学生的参赛安全。
附件:中国体育彩票杯2021年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各项目竞赛规程(13项)点击下方阅读原文,查询更多项目竞赛规程。
北京市体育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
2021年3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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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北京市体育传统项目学校
游泳比赛竞赛规程
一、主办单位:北京市体育局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
二、承办单位:待定
三、竞赛时间:待定
四、比赛地点:待定
五、竞赛分组:
高中男子、女子组:2002年9月1日至2005年8月31日出生者;
初中男子、女子组:2005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者;
小学男子、女子组:2008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者。
六、竞赛项目:
1. 高中、初中组(男、女):
自由泳:50米、100米、200米、800米
仰泳:50米、100米、200米
蛙泳:50米、100米、200米
蝶泳:50米、100米、200米
个人混合泳:200米
2. 小学组(男、女):
自由泳:50米、100米、200米、800米
仰泳:50米、100米
蛙泳:50米、100米
蝶泳:50米、100米
个人混合泳:200米
3. 男、女各组: 4×50米自由泳接力
4. 高中、初中、小学组:男女混合4×50米混合泳接力(本单位同组别2男2女组成)
七、参赛资格:
(一)各级游泳传统项目学校
1. 由北京市各级游泳传统项目学校组队集体参赛,每单位总人数不可少于5名运动员,5人以下谢绝参赛;
2. 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本校就读的学生,并参加游泳项目训练三年以上,确保身体健康;
3. 根据北京市传统项目学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,凡不组队参赛的各级游泳项目传统学校,将视情况暂停或取消传统校资格。
(二)各区业余体校:
1. 由运动员注册所在区业余体校集体报名参赛,报名总人数不可少于5名运动员,5人以下谢绝参赛;
2. 参赛运动员须参加游泳项目训练三年以上,确保身体健康。
(三)不接受个人名义及其他单位报名参赛;
(四)每人限报两项,可兼报接力;
(五)运动员参赛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学籍卡参加检录。
(六)组队单位要对本单位参赛运动员进行体检确认身体健康,且已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(报名时提交保单原件及复印件,如比赛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,由组队单位与保险公司直接协商解决)。如未投保,可报名时现场办理。
八、竞赛办法:
1. 执行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2019-2022《游泳竞赛规则》;
2. 各项目进行分组决赛;
3. 单项比赛分别录取前8名,按9、7、6、5、4、3、2、1计取团体分,报名不足八人(含八人)减一录取;
4. 接力比赛录取前8名,按18、14、12、10、8、6、4、2计取团体分,报名不足八队(含八队)减一录取;
5. 游泳传统项目学校单独录取高中组、初中组、小学组团体总分各前六名(由男、女单项个人得分和接力得分相加记取。如得分相等,以第一名多者列前,如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,以此类推)。
6. 奖励办法:
(1)个人及接力项目前八名颁发名次证书。
(2)参赛的传统项目学校各组团体总分前三名颁发奖杯或奖牌,四、五、六名颁发奖状。
(3)本次比赛评选游泳项目传统校优秀教练员6名,颁发奖状。
7.比赛的秩序册和成绩册可在北京市体育局相关网页下载。
九、报名办法:
具体比赛时间、报名时间、方法等另行通知。
十、领队会时间、地点:
领队会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所有参赛的各级游泳传统项目学校、业余体校必须派专职游泳教练或领队到会。
十一、本规程未尽事宜由主办单位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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